公共营养师:是劳动部颁布第4批新职业之一.是应社会、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,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,取得从业资格(劳部发[1994]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“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”),从事营养咨询、营养测评、营养指导、营养宣教、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特殊职业者。
营养师:就是临床营养执业医师资格,卫生部的营养师这一专业职称,限于医院内从事营养工作的医务人员。享有处方权。
营养保健师:是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保健协会推出的资格认证,主要从事保健指导,如私人保健,家庭保健等。